省水利厅积极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日期:2018-03-05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48号)和国管局等5部委《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省水利厅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分类回收要求,省水利厅集中购置了一批分类垃圾箱,在办公楼各楼层和室外合理放置,并由物业公司负责对各类垃圾收集存储,定期交由有资质的企业或环卫部门回收处理。在食堂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餐厨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企业进行规范化处理。

新闻来源:江西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