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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知识
    日期:2015-05-13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什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来观察、认识、研究、解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在各级党政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为改革发展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项任务。
        一是坚持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打击犯罪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也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各项措施的前提条件。
        二是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根本的出路在于加强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这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措施。
        三是大力加强犯罪预防工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发动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防范措施,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健全群防群治机制,加强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住宅小区的治安防范网络,积极开展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设施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四是强化治安管理。当前加强治安管理的重点,是对流动人员的管理,加强重点人口和对“法轮功”练习者、痴迷者的帮教转化与管理工作;加强单位内部重点要害部门和部位的管理。
        五是大力疏导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与纠纷,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避免矛盾的升级和激化。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六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中去,在基层建立起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层层有领导,层层有人办事,层层真抓实干。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统一领导的原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必须由党组织来号召、组织、领导、协调。党要通过正确的方针政策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只有通过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组织协调,才能使各部门、各单位、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加强党的领导,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本保证。
      (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任务就是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党中央一再强调,解决社会治安问题,要一手抓严厉打击,一手抓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落实。打击是治本的需要,它起到既治标又治本的作用,始终是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但是光靠“打“也不行,单一的“打”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社会治安的严峻形势。预防则是治本的,能起长效作用的。因此,必须坚持打防并举,把“严打”与巩固成果的工作结合起来,与综合治理的其他措施衔接配合起来。
      (三)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公安机关要重心下移,转变作风,大力加强派出所的组织建设。同时还要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如果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没有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共同参与,即使公安机关的办法、措施再多再好,也不可能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只有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才会扎扎实实,卓有成效。
      (四)“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核心。这项原则适用于所有党政军各部门和各人民团体。这就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要‍‍求和工作范围,主动找准自己的位置,明确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责,保一方平安。
      (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条”和“块”是管理社会,实行社会控制的两个不同的系统。所谓“条”是指依工作性质划分的各个行业、部门和单位,是自成体系的。所谓“块”,是指依行政区域划分的区、县、乡、镇等。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服从所在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同时,主管‍部门要积极检查督促所属单位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之,条块之间是紧密相联,相辅相成的。只有把条块紧密结合起来,并以块为主,才能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得到有效的贯彻和实施。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哪些要求?
        社会治安问题是多种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必须依靠全党、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从各方面进行综合治理。为了做好这项艰巨而繁重的工作,党中央提出了三项要求。这三项要求是: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
        (二)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
        (三)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总之,搞好综合治理,关键是领导。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级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同时建立起必要的管理责任制。各级组织、各个部门都要本着对党、对国家、对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从稳定大局出发,切实承担起社会的义务和责任,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步有所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为减少,治安混乱的地区和单位的面貌彻底改观,社会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